山东宝鼎精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添加时间:2025-11-24    阅读次数: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宝鼎精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宝鼎精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齐河县齐发大道以北,普洛斯齐河智能装备产业园西侧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熔炼中心、锻造一中心、锻造二中心、热处理中心、恒温智能加工中心、包装中心、固废利用中心、综合仓库等生产厂房,配套建设研发中心楼、职工倒班宿舍、职工餐厅服务中心等办公、生活设施以及辅助用房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EZBA_Sr9_CCe10DN2oBkw?pwd=k95p 提取码: k95p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邮寄或现场查阅纸质报告。

委托单位:山东宝鼎精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名嘉东路与齐发大道交叉口往西100米路北

收件人:马工  话:15689753466

收件人E-mail地址:1379566241@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厂址周围1km)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1124日至2025125日(10个工作日)。

山东宝鼎精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02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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